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实施办法
医大学发〔2015〕16号
第一条 毕业生质量调查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计划的毕业生质量调查活动和及时有效的调查分析报告,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掌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从中获取的有价值的信息反馈至学校教育教学部门,有针对性的推进和加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结果,提升学生培养质量,从而切实提高学校办学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查对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第三条 调查内容
(一)应届毕业生对学校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评价
(二)应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情况
(三)往届毕业生质量评价
第四条 调查方式
(一)问卷调查:
针对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开展关于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评价以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等情况的调查。
针对往届毕业生,按照毕业生人数和专业分布选取样本进行问卷调查,与用人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具体业务部门主管人员联系,派专人调查并发出内容统一的调查表,用问卷形式请用人单位填写并介绍毕业生工作胜任情况。
(二)走访、座谈调查:
主动走访用人单位并组织座谈,了解该单位招聘需求及我校毕业生工作情况;选择部分毕业生同学交谈,了解其在用人单位表现情况,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电话访谈调查:
对一些走访不到的单位和毕业生可采用此方式,在问卷调查前进行电话通知并形雷泽体育app下载话随访记录。
第五条 调查的时间
(一)统一调查
1. 每年6月底,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统一进行就业满意度等情况调查;
2. 每年在组织大型校园专场招聘会时对用人单位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工作表现的满意度情况;
3. 每年暑假期间及下半年10-11月份,由学生处统筹协调组织各院系走访重点用人单位,发放毕业生质量调查问卷并回收。
(二)随机调查
1. 利用校友回校座谈、做讲座、参加校庆和出席校友会活动等期间对毕业生岗位胜任情况及对母校建议意见调查;
2. 利用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校园专场宣讲会进行毕业生质量调查。
第六条 调查的组织
(一)学生处职责:
负责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形成学校总体调查分析结果和建议。
(二)各院系职责:
负责具体开展本单位毕业生的调查工作(包括本单位调查问卷的派发、回收及统计),并形成相应文字材料,总结问题、提出建议;按照学生处的统一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第七条 调查结果的反馈
每年12月份,学校学生处负责将全校的调查结果以及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学校,以起到真正服务学校发展建设及学生管理工作改革的作用。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