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国际化师资队伍,2022年我校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根据本年度双方协议,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共同资助我校4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我校需按照上述人数(4人)进行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根据年度总计划综合研究确定录取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及《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的要求。
(二)符合我校《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附件3)、《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附件4)文件要求。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六)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5)。
(八)申请人需主持或参与校级(含)以上的在研科研项目(课题),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九)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十)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的时间为9月10日—25日。我校将先行组织对申报人员的校内专家评审工作,待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再统一组织网上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经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8)、《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9)、《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10)与《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2),并按照《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6)中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院系推荐。所在院系需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1)中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中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各院系汇总材料后,请务必于2022年8月26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报送至人事处的材料包括:
l 附件6中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l 《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10)Excel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l 《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1)的Word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l 《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2)的Word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dli@hbxhq.com(并同时抄送给liximei@hbxhq.com),纸质版报送至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三)校内评审。学校人事处及国际事务部将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拟于2022年8月27日—8月31日期间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四)公示。校内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做好排序,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网上报名。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拟推荐人员于2022年9月10日—2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六)学校上报。学校对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派出及管理
(一)该项目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四)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回国后须及时到人事处报到。详见人事处网站《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国事务指南》。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报送邮箱:xdli@hbxhq.com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李希梅、白雪莹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18900919600
附件:
1.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docx
2. 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docx
3. 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pdf
4. 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5. 外语合格条件.docx
6. 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7. 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docx
8. 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x
9.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10. 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人汇总表.xls
11.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12. 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