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一流 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我省培养更多国际化、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申报工作。自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 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 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 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四)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申报流程及方式
(一)请各单位于6月12日(本周日)12:00前将以下文件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iximei@hbxhq.com(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xx学院子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
1. 《项目申请书》(附件1)
2. 《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3)
3. 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审议后,确定我校2022年申报项目。
(三)国际事务部将学校公函及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报送至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2022年获批项目将从2023年起开始实施,获批项目选派计划自2023年起纳入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3-2025年)。
(二)项目单位应将录取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严格的人员选派机制,做到派出前有要求、 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人员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三)项目单位须于每年年底前进行年度总结,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满三年时进行项目终期总结。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李希梅、白雪莹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18900919600
报送邮箱:liximei@hbxhq.com
附件:
1.项目申请书.doc
2.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pdf
3.信息采集表.xlsx
国际事务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