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公示
公示
关于我校2021年度申报辽宁省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公示
2021-11-02 10:40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经过专业申报、专业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校内专家评审,确定申报生物技术、精神医学、公共事业管理3个本科专业为辽宁省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至11月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55

联系邮箱:

 


河北鑫恒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申报项目公示
下一条:2021年第一批次拟报废处置资产情况公示

关闭

首页 > 公示 > 正文

辽公网安备 21011302000168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