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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封校期间工作的公告
2022-03-21 14:16     (访问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校实行封校管理。为有序推进我院2022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研究生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封校期间教育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教学工作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切实履行育人职责

封校管理是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之一,是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重要举措。各教研室(研究室)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认识封校管理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意义。

同时,我院教师要切实担负起教学育人的责任,做好学生生命健康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为国分忧;认真谋划封校期间的教学工作,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2.着力加强课程思政

各教研室(研究室)要充分利用这次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事迹、先进典型、感人故事等思政育人元素,在传授教学内容和学科知识的基础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家国情怀、人道精神、团结精神、奉献精神、科学精神等要素有机融入各门课程之中,提升课程思政实效。

(二)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1.统筹调整教学安排

各教研室(研究室)要认真评估封校管理对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和各项教学活动产生的影响,科学安排教学工作计划。

(1)要合理制定封校期间的教学实施方案。坚持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做好封校期间及解封后的教学衔接工作,明确课程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确保教学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2)要分类制定解封后的教学预案要综合考虑解封后学生的不同类型,统筹安排各类教学活动。对2022届面临毕业而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要做好学分修读预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学生,要做好学业指导和补课安排预案,实行多种形式的个性化辅导。

2.妥善做好实习实训环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1)鼓励使用虚拟仿真技术和现有虚拟实验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2)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进行的实习实训,要做好统筹安排预案。

(3)对于因封校而影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组织指导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4)要主动与学生实践单位联系,了解实践单位相关情况,切实保障学生和导师安全。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1.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

各教研室(研究室)要将此次疫情“化危为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引导教师转变教学理念,提升线上线下教学能力,逐步建立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全体任课教师应在校内SPOC云教学平台提前做好教学资源的发布,用长江雨课堂进行直播授课。

2.创新远程教学模式

对线上资源无法完全实现教学目标的课程或利用信息化手段无法完全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含相关实验实习课程),鼓励教师利用现有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视频直播、音频直播授课或利用钉钉、QQ、微信等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各类班级教学群,进行在线学习任务布置、在线答疑辅导、在线考核等教学环节,正式开学后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学方案。研究生课程教学可按各科特点进行远程教学和辅导,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加强对研究生文献阅读、论文写作方面的线上指导,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1.进一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各教研室(研究室)要大力推进并实施基于网络和在线技术的自主学习教学模式,不断构建自主学习的环境和条件。要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2.完善在线教学监控机制

加强院校两级教学督导团对课程的审核和线上教学的过程监管。授课教师要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直播课堂、作业布置和批改、在线考核以及过程性学习数据统计分析等,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学院将加强对教师线上教学的考核和激励,把线上教学工作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研究生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学生管理工作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位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封校期间研究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导师第一责任制”,加强对自己学生的宣传教育,关注研究生心理情绪波动,切勿作出违纪行为。

1.定期开展线上组会,建立学业指导群,全面掌握学生身心健康、学业及科研状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对研究生的相关指导。

2.尽最大可能帮助研究生在疫情防控封校期间顺利开展学术研究工作。按照“一生一案”思路,实施监督研究生学业进度。

(二)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工作

1.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按学校要求工作日程进行

序号

时间

事项

1

3月1日前

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提交初审申请及相关材料

2

3月3日前

各院系在管理平台完成“初审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审核”审核

3

3月14日前

各院系组织完成查重和初审,在管理平台“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登记”登记初审结果

4

5月1日前

各院系完成论文评阅(专硕校内盲审、博士及学硕外审平台上传,包括增评)

5

答辩前一周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6

5月22日前

各院系组织完成答辩

7

5月24日前

各院系完成答辩结果审核

8

5月25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9

6月1日前

各院系完成审核并提交分委会讨论

10

6月18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完成终版论文提交及组卷材料上交

11

7月8日前

各院系完成组卷

 

2.各位导师应对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全程监督

拟于2022年春季学期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推进和完善学位论文研究、撰写等工作,务必确保论文质量。导师应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职责,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群、QQ群等远程方式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关注其健康安全和学位论文进展等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按时保质提交论文。

(三)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1.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各二级院系成立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院系各三级管理部门的复试考核工作;三级管理部门须成立科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总负责,按照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

2.复试时程及形式

复试时程:第一志愿复试:3月下旬

调剂复试:4月底前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

具体工作待学校后续通知。

三、科学研究工作

(一)加强安全指导,减少现场活动

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落实“导师第一责任制”,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指导工作,每个实验室需指定一名学生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合理安排实验进程,充分利用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校内研究生不扎堆、不聚集。

(二)稳步推进日常科研管理工作

近期科研工作的开展以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为主,学院科研科将充分利用微信、QQ等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确保科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药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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